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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2013年—2017年城镇化示范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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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鸣县2013年—2017年城镇化示范县发展规划
  推进城镇化是促进我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县今后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本规划是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两化”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武鸣县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年会及武鸣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是我县“十二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本规划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推进我县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推进城镇化的政策措施,规划期限为2013—2017年。
  一、基本情况
  武鸣县域总面积3366平方公里,全县共有建制镇13个,已完成建镇100%,辖218个行政村。县域总人口为68.5万人(不包括外来人口)。城镇人口近22.9万,城镇化水平达33.7%,随着我县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结构和布局有所改善,辐射力和带动力逐步增强,城镇经济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有关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战略决策,以开放创新为动力,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以工业化为依托,以建成南宁市市域副中心城市为构想,以增强城镇综合实力、发挥城镇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县城(市域副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镇——小集镇三级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努力把县城建成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具有壮族特色、环境优美的新兴的现代化工业城市。积极探索,尽快形成符合小城镇经济社会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走适合县情的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原则:转变观念,解放创新,认清形势,增强农村城镇化意识,扩大规模,注重实效,走集约式城镇化道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把城镇和发展农村经济融为一体,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依靠市场机制推进城镇化;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突出特色,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7年末把武鸣县城建设成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具有浓郁的壮族特色、环境优美的新兴的现代化工业城市;成为市场经济机制较为完善、充满创新活力、经济实力较强的南宁市市域副中心城市。经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城镇体系。2017年末,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40%左右。
  现有城镇发展预期目标:
  县域中心城市(中心城区人口约30万人)1个:武鸣县城。
  镇区人口达到5—6万人的小城镇4个:双桥、锣圩、陆斡、府城。
  镇区人口达到3—4万人的小城镇7个:宁武、仙湖、两江、罗波、灵马、太平、甘圩。
  镇区人口达到2万人的小集镇若干个:马头、东风、伊岭等。
  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城镇经济;壮大城镇规模;引导、培育城镇带的形成和发展;健全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加强城镇管理。
  (一)发展城镇经济
  推进城镇化,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把发展城镇特色经济与发展城镇体系结合起来,立足于城镇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县域城镇职能体系如下:
  1、中心城市(一级城镇):武鸣县城(综合职能)。
  2、地方中心城镇(二级城镇)以工业为主的有:双桥镇(伊岭工业区、平陆工业园区);以工贸为主的有:府城、陆斡。以建材加工服务业主为的有双桥、锣圩、宁武等。
  3、地方性小集镇(三级城镇):以工贸为主的有:仙湖、罗波、甘圩、东风;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有:灵马、马头、太平。以采矿为主的有:两江;以旅游、加工服务为主的有伊岭、大明山等。
  发展城镇经济要以推进工业化发展新兴产业,努力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城镇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加快县城和小城镇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农村工业化推动农村城镇化。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小城镇要加快农业产业为“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保鲜、储运、销售等产业,在主要产地和交通干线相对集中布局建设果蔬、畜牧、水产品等综合农副产品加工区。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城镇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旅游、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和房地产业,大力发展具有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小城镇发展第三产业要注意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同时加强市场及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成为本地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和文化中心,在县城周边的小城镇注意根据市场需求,发展旅游、度假和文化娱乐等服务业。
  (二)壮大城镇规模
  壮大城镇规模,是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任务。要重点发展县城,积极发展小城镇,逐步完善城镇体系。
  1、重点发展县城。要积极发挥县城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
  首先,要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加快建设武鸣县工业园区,进一步优化整合现有工业,扩大优势产业的规模,发展高新科技。经济的繁荣是推进城镇化的基础,没有繁荣的经济,城镇发展所需的大量投入就成了无源之水;城镇经济实力增强了,才有条件增强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才能真正成为集聚各种要素的中心。
  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城镇体系的协调发展,县城作为县城城镇体系的核心,必须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及增长极的辐射带动作用的角度,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真正发挥其核心作用,促进城镇带的协调发展。
  第三,加强城市建设,提高自身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
  ①再造1个新城。以标营新区为中心,加快完善各项配套设施,打造集行政办公、商贸金融、会展博览、文化娱乐、体育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城市新区,再造1个新城。
  ②打造3个新区。按照“东拓西联、完善城北、重点向南”的县城发展战略,以拉大城市发展框架为动力,着力打造标营、定罗、九个半岛等3个新区,不断调整优化城市发展布局。使县城范围扩大到30平方公里。利用县城建设的辐射力,全面带动乡镇的建设。
  ③加大县城供气、供水、排水、路灯、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2017年末,燃气普及率达80%以上,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自来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2%。逐步分期实施日处理能力为2.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城区照明科学合理,道路亮灯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4座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28%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④打造4个卫星城镇。以双桥、锣圩、陆斡、府城镇等4个重点镇为支点,倾力打造与城市建设相呼应的卫星城镇。
  ⑤打造6个园林绿化示范带。以生态绿地建设为示范,全力打造“两湖四园”、“三河两岸”以及城市大道、香山大道、绕城大道、武华大道等6个园林绿化示范带,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品位。
按照“核心集聚、轴向扩散、自然分隔、发展边缘组团”的空间模式发展中心建成区,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突出生态城市特色,加快新区建设;重点发展服务业及都市型工业。2017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 中心区人口达到30万人以上。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城市的素质。一要抓好城市的功能培育,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市经济,增强城市的服务、带动和辐射功能;抓好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增强城市的文化功能;以住宅建设为中心,改善城市的居住功能。二要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发展的承载力;建设以污水、垃圾处理为中心的环保系统,以绿化为中心的生态系统,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水平;建设现代信息网络系统,加快科技、经济信息的传播。三要加强城市科学管理,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改革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搞好社区建设;围绕建设环境优美的新兴工业城市,深入开展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四要深化改革,调整政策,实现城市发展的制度创新,着力培育人口向城市有序集聚的机制,提高城市化水平。
  2、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小城镇。对小城镇的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发展小城镇要与引导乡镇企业集聚、市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繁荣经济,集聚人口。重点发展沿主要交通干线和中心城市周边的小城镇,注意引导乡镇企业向城区和交通干线集聚,连片发展,逐步形成工业小区。根据各小城镇的具体情况,将双桥、陆斡、府城、锣圩、宁武、罗波等六个小城镇作为重点建设镇,以点带面,加快发展,发展成有一定规模,有地方和民族特色,有产业支撑的区域中心小城镇。
  3、积极发展小集镇。以建制镇带动小集镇的发展,提高城镇辐射带动力,结合自治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县建设工作,着力搞好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以点带面,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建设一批具有现代化气息的新型农村小集镇。
  4、健全小城镇、小集镇功能。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建设和完善城镇供水、排水、交通、能源、信息、绿化、防灾减灾、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
  5、完善城镇内部道路交通系统。合理规划城镇道路网络,明确道路职能和道路的等级划分,增加城镇路网密度,建立顺畅、便捷的城镇道路交通系统。
  6、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各城镇要构建高效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县城按国家规范建设消防设施,其他城镇消防建站率达到60%以上,消防栓、消防车等消防设备的配置要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7、完善城镇供排水管网,提高城镇供水、排水的能力和质量。五年内,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加强城镇排水、排污体系建设,逐步建设雨污分流排放体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17年,所有城镇必须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8、加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全县信息网络体系。
  9、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五年内要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立足当前,注重长远,全面提高城镇的生态和环境质量。在小城镇周边地区,要注意保护山林、水体等环境要素。对城镇建设的规模、用地布局、开发建设的方式要作科学的安排和规定,确定合理的城镇空间发展形态。搞好城镇的绿化和园林建设是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要因地制宜,确定绿化体系,形成住宅绿化、小区绿地、街头绿化、城镇公园等不同层次的绿化空间。加强机关、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的庭院绿化,城镇广场、大型公共建筑场地的绿化、美化工程。到2017年末,城镇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28%,绿化覆盖率达到30%,人均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
  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必须强调环境保护,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调整城镇能源结构。健全城镇环卫设施,提高城镇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按标准配置建设城镇公共厕所和垃圾粪便转运站,形成完备高产的环卫系统。到2017年末,城镇的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重点引导、培育县城周边小城镇的发展,要以县城为核心,明确服务的方向,加大接受中心城市辐射的力度。周边小城镇根据各自的区位条件,资源情况进行发展。里建以工业为主,接受县城的辐射,形成工业互补关系;双桥、陆斡、宁武、罗波则根据自身的资源情况建成武鸣县城的工贸型城镇和副食品基地;伊岭建成以旅游、休闲度假为主的小集镇。
  培养以武鸣县城为中心的城镇带。武鸣县内的城镇在空间布局上具有明显的沿交通干线轴向发展的特征,在进行城镇建设时,要引导乡镇企业集聚,要注意发挥乡镇企业小区在集聚生产要素、连片发展、逐步形成规模经济,加快城镇经济进程等方面的作用。武鸣县城镇带建设具体是:
  ①一级发展轴:南宁市——伊岭——双桥——武鸣;(旅游)武鸣——里建——锣圩——灵马(工业为主);武鸣——苞桥——陆斡——罗波——两江(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②二级发展轴:武鸣——宁武;武鸣——东风农场——府城;府城——仙湖——锣圩。主要以工贸、农副产品加工为主。
  ③三级发展轴:武鸣——太平;锣圩——玉泉;伊岭——腾翔。主要以农副产品加工,旅游服务为主。
  (三)加强城镇管理
  1、要加强城镇规划管理,要在武鸣县城镇体系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紧编制县城和城镇体系规划,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城镇总体规划要尽快修编。要加快集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城镇和村庄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尤其要与交通、土地、水利、生态环境等规划相衔接。要加强城镇规划管理,严格执行“两证一书”的报建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健全城镇规划管理机构,增加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2、加强城镇建设管理,建立和健全城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用法律手段管理村镇建设。建立合理、完善的建设申报审批制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力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抓好建筑设计和工程监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3、加强城镇社会综合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和城镇经营理念,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城镇干部队伍建设,城镇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接受正规的城镇管理培训,以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要加强对城镇流动人口管理,实行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制度,制定流动人口工作、就读、就医、生产等相关制度,解决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同时开展法律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管理。
  四、政策措施
  (一)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要加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形成有利于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放宽办理城镇常住户口的条件,凡在城镇有合法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取消农村人口到城镇落户的“农转非”计划指标限制,不得收取城镇增容费或其他类似费用,“农转非”的公民在子女入托、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要加强宏观管理,纠正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的做法。
  (二)建立和完善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就业。
积极探索建立城镇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改革方向,逐步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积极发展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完善用地制度
按既有利于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又有利于促进城镇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要优先安排重点镇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指标,对已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镇,可给予部分建设用地周转指标。逐步健全土地市场机制,规范城镇土地市场,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招标和拍卖的比例。城镇现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招标和拍卖的比例。城镇现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及耕地占用税,原则上留给镇级财政,专项用于小城镇的开发建设。逐步完善土地租赁以及土地置换、农村住宅基地管理、乡镇企业用地、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和开发区用地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四)建立投融资新体制
  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深化城镇基础设施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建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要加大政府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用好用足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自治区南宁市对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和建设贷款贴息。在小城镇范围内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除按原有规定上缴集中调剂使用部分外,其余全部留给镇级财政,用于小城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加强对城镇化的政策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把推进城镇化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促进我县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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